星期三, 六月 04, 2008

贺梅案的思考

贺梅案的思考 1/25/2007 12:10
我觉得别把什么事都混在一起,贺是否道德败坏是一回事,他做父母是另一回事,不能因为他有点道德败坏就不让他做父母吧?我认为有些事情必须分开考虑。

当然,认为他行为不端而不交往,也无可厚非。不过我更尊敬还能帮他的人。

说到小孩,我既不认为现在的结果是最好的,也不认为以前的判决是最好的。法律只为了解决争端提供了相对公平的方式,但不一定是最好的结果。我认为最好的方 式,是两家共同抚养,比如以一家为主,另一家可以探访,或者轮流照顾。小贺梅这种情况很少见,共同商定,共同抚养对小贺梅是最好的,不要在监护权上争来争 去。只是这种可能性,如果在打官司前调解,可能性更大一些,如今官司打成这样,大概两家很难相信对方。现在既然是双方争监护权,对小贺梅来说,都不是最好 方案。而在两个都不是最好的方案里,我其实没什么倾向,都可以接受。或者说,情感上有点倾向贺,理智里认可baker家。

中国人困难的时候(说不好听点,不算困难送回去的也不是没有),把小孩送回国的多了,中国人并没有人认为短期让别人照顾孩子有什么问题。显然贺也一样,小贺梅送去baker家的时候,就是短期照顾,贺并没有放弃监护权,这点很清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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