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影票的信仰
电影票的信仰 3/03/2007 01:02
一直想写点有关《圣经》的东西,但一直无法下笔。一来是自己还远不是一个坚持不懈的教徒,说《圣经》,岂不真信者让人笑话?对不信者,也没任何说服力呀;二来自己文字也笨拙,又没有妙笔,无法生辉,读了让人心烦,岂不是无得还有失?
不过读了几个帖子,我也说点自己的想法,这心语,就算给自己的好了。
还是从《圣经》说起。
我记得十分清楚,第一次还没有开始读,老师就介绍《圣经》说,《圣经》是一本关于“约定”的书,讲的是人与神的约定。这其实也是老生常谈了,大家都知道, 人与神一开始有个约定,后来人打破了,才有后来的故事。不过,对刚开始读《圣经》的人来说,这是理解《圣经》最关键的地方。我记得当时还理解不到这点,现 在也只是有所“悟”,但知道这点对开始读《圣经》的人来说,是不可缺的。
问题就来了,谁定的约定?为什么要有个约定?这约定合理吗?许多人可能有过同样的疑问。在我后来的并不是十分认真的查经中(请原谅,那时周五工作 学习一天后,没办法很“认真”,当时跟一个美国人读,又没有吃的喝的),了解了旧约就是人开始在违反约定后,人和神之间的不和关系。人对上帝不相信,反 抗,以至于甚至遭到可称之为残酷的处罚,在圣经中有众多事例(当然也有信它的事例)。这些事例确实难让人接受,它无非是想建立上帝的权威和权势而已,如何 能让人认可呢?所以这个人和神不和的关系,旧约一直没有解决,是新约才解决的。但由此如果你要读旧约,就应该知道,它说的,就是人神不和的关系。
即使是人和神不和的关系,上帝仍对真犯罪的人,比如亚当的儿子该隐,杀兄之罪,不是处死,而是放逐,表明他在这两难中,仍认定该隐生命的价值,所 以上帝的视野,是整个“人类”,才有这样的处置。试想,如果你只有两个孩子,一个把另一个杀了,你会把还剩下的这个孩子也处死吗?如果你有整个“家庭” (人类)的概念,你一定不会。我记得,这是我读圣经第一次受到震撼,比一开始上帝造人震撼还大。
新约以新的约定,回答了旧约没能解决的问题。从此,人跟神的约定,不再是过去的不和与处罚,而是爱心和信。上帝以自己儿子的身份(按基督教的说 法,是三位一体的),受难而死表明神对这一新约定的成立。以后,这一约定就以神对人的爱,人对神的信仰确定下来。而如果人仍不保持这一约定,这个人就不再 属于“约者”(教徒),当然,上帝承诺的一切,也都不再有效。他/她属于无约人。
新约仍保有对整个“人类”的视野,所以才有“爱你的敌人”。因为敌人,在上帝看来,也是“人类”。他们的生命,就象该隐一样。
具体到个人,如何保持约定,是需要你自己去和上帝交流的,方式主要就是祈祷。有没有上帝的回答,你自己会知道。只要你不说上帝有回答,没有人知 道;当然,如果有回答,也只是表明你和上帝开始“有约”。如果没有回答你说有,只是表明你想“有约”,而如果有回答你说没有,别人也不会知道,但你和上帝 的关系有问题。基督教认为没有人可以用上帝的名义来评价判定别人,牧师,教皇,总统都一样。
应该说,这一切是相当有“逻辑”的。只是,还是有许多的问题没有答案。比如,上帝是真的存在吗?如果新约已经赎了旧约,新约又如何还说不信就下地 狱呢?只信旧约不信新约是怎么样的?还会有上帝的处罚吗?神迹如何看?自然灾害是神的问题吗?这些问题,有些可以从《圣经》联想和推理得到,有些,未必有 答案。
对上帝是否真的存在这个问题,我个人认为,它类似于数学中的“无穷大”的概念,它的存在,是作为一种规律和概念的“存在”,问上帝是否存在,相当 于问“无穷大”是否存在。事实上,我认为这样还解释了“万能”这个问题,人类本身,不就是在无限趋向于这个“万能”吗?虽然现在离它还极远,你能否定这个 趋向吗?我个人把这个看法看成是“狭义”的上帝观,它可能还不是基督教圣经说的上帝观,但它部分解答了这个问题,而我目前也就停留在此,还没有满怀信心的 “跳下去”。我想我这种想法教徒未必同意,但希望能理解。毕竟,上帝是什么?《圣经》并没说太多。
这样想来,新约的约定,象一张电影票,一张入门劵,你信了,就是拿到了。但你拿到了,不见得就一定看到电影,有众多的因素不让你看。没有票的人, 也是可以有特殊的原因入场的。但无论如何,电影院的门口,还是要说清楚的:信(有票)才能入场。入不了场去哪里?也许可以看看佛教那边能不能让你回来吧, 不然就只有一个地方了(抱歉,这不是针对某个人,对我也适用)。
中国人可不可以有单独的“约定”?新约之后,没有任何国籍和族裔有,犹太人也不例外。中国人可不可以再创造一个约定?有可能,但这种“约定”的模式,我想在我的有生之年,看不到有能超越的影子。
圣经这种“约定”的模式,也是人类社会的各种约定的基础之一;而基督对人的爱心模式,是现代家庭里父母对子女不求回报的典范模式之一。单是这两 条,我个人即使不是教徒,也认可《圣经》的价值。至于有教徒或教会在历史上或现代做过的错事,我把他们看成是拿了电影票又没看电影的。
不过读了几个帖子,我也说点自己的想法,这心语,就算给自己的好了。
还是从《圣经》说起。
我记得十分清楚,第一次还没有开始读,老师就介绍《圣经》说,《圣经》是一本关于“约定”的书,讲的是人与神的约定。这其实也是老生常谈了,大家都知道, 人与神一开始有个约定,后来人打破了,才有后来的故事。不过,对刚开始读《圣经》的人来说,这是理解《圣经》最关键的地方。我记得当时还理解不到这点,现 在也只是有所“悟”,但知道这点对开始读《圣经》的人来说,是不可缺的。
问题就来了,谁定的约定?为什么要有个约定?这约定合理吗?许多人可能有过同样的疑问。在我后来的并不是十分认真的查经中(请原谅,那时周五工作 学习一天后,没办法很“认真”,当时跟一个美国人读,又没有吃的喝的),了解了旧约就是人开始在违反约定后,人和神之间的不和关系。人对上帝不相信,反 抗,以至于甚至遭到可称之为残酷的处罚,在圣经中有众多事例(当然也有信它的事例)。这些事例确实难让人接受,它无非是想建立上帝的权威和权势而已,如何 能让人认可呢?所以这个人和神不和的关系,旧约一直没有解决,是新约才解决的。但由此如果你要读旧约,就应该知道,它说的,就是人神不和的关系。
即使是人和神不和的关系,上帝仍对真犯罪的人,比如亚当的儿子该隐,杀兄之罪,不是处死,而是放逐,表明他在这两难中,仍认定该隐生命的价值,所 以上帝的视野,是整个“人类”,才有这样的处置。试想,如果你只有两个孩子,一个把另一个杀了,你会把还剩下的这个孩子也处死吗?如果你有整个“家庭” (人类)的概念,你一定不会。我记得,这是我读圣经第一次受到震撼,比一开始上帝造人震撼还大。
新约以新的约定,回答了旧约没能解决的问题。从此,人跟神的约定,不再是过去的不和与处罚,而是爱心和信。上帝以自己儿子的身份(按基督教的说 法,是三位一体的),受难而死表明神对这一新约定的成立。以后,这一约定就以神对人的爱,人对神的信仰确定下来。而如果人仍不保持这一约定,这个人就不再 属于“约者”(教徒),当然,上帝承诺的一切,也都不再有效。他/她属于无约人。
新约仍保有对整个“人类”的视野,所以才有“爱你的敌人”。因为敌人,在上帝看来,也是“人类”。他们的生命,就象该隐一样。
具体到个人,如何保持约定,是需要你自己去和上帝交流的,方式主要就是祈祷。有没有上帝的回答,你自己会知道。只要你不说上帝有回答,没有人知 道;当然,如果有回答,也只是表明你和上帝开始“有约”。如果没有回答你说有,只是表明你想“有约”,而如果有回答你说没有,别人也不会知道,但你和上帝 的关系有问题。基督教认为没有人可以用上帝的名义来评价判定别人,牧师,教皇,总统都一样。
应该说,这一切是相当有“逻辑”的。只是,还是有许多的问题没有答案。比如,上帝是真的存在吗?如果新约已经赎了旧约,新约又如何还说不信就下地 狱呢?只信旧约不信新约是怎么样的?还会有上帝的处罚吗?神迹如何看?自然灾害是神的问题吗?这些问题,有些可以从《圣经》联想和推理得到,有些,未必有 答案。
对上帝是否真的存在这个问题,我个人认为,它类似于数学中的“无穷大”的概念,它的存在,是作为一种规律和概念的“存在”,问上帝是否存在,相当 于问“无穷大”是否存在。事实上,我认为这样还解释了“万能”这个问题,人类本身,不就是在无限趋向于这个“万能”吗?虽然现在离它还极远,你能否定这个 趋向吗?我个人把这个看法看成是“狭义”的上帝观,它可能还不是基督教圣经说的上帝观,但它部分解答了这个问题,而我目前也就停留在此,还没有满怀信心的 “跳下去”。我想我这种想法教徒未必同意,但希望能理解。毕竟,上帝是什么?《圣经》并没说太多。
这样想来,新约的约定,象一张电影票,一张入门劵,你信了,就是拿到了。但你拿到了,不见得就一定看到电影,有众多的因素不让你看。没有票的人, 也是可以有特殊的原因入场的。但无论如何,电影院的门口,还是要说清楚的:信(有票)才能入场。入不了场去哪里?也许可以看看佛教那边能不能让你回来吧, 不然就只有一个地方了(抱歉,这不是针对某个人,对我也适用)。
中国人可不可以有单独的“约定”?新约之后,没有任何国籍和族裔有,犹太人也不例外。中国人可不可以再创造一个约定?有可能,但这种“约定”的模式,我想在我的有生之年,看不到有能超越的影子。
圣经这种“约定”的模式,也是人类社会的各种约定的基础之一;而基督对人的爱心模式,是现代家庭里父母对子女不求回报的典范模式之一。单是这两 条,我个人即使不是教徒,也认可《圣经》的价值。至于有教徒或教会在历史上或现代做过的错事,我把他们看成是拿了电影票又没看电影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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